疑無申報 區會選舉兩落選人被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分案起訴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兩名落敗的候選人陳宇明及吳志雄,控告他們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兩人已經獲准保釋,以待至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個案而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任職軟件工程師的41歲陳宇明,以及報稱退休人士的55歲吳志雄。兩人各被控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的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2019年區議會選舉在11月24日舉行,候選人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的法定限期為12月29日或之前。

涉事兩宗案件的控罪指,陳宇明及吳志雄分別作為2019年區議會選舉觀塘區栢雅選區候選人,以及沙田區錦濤選區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1F)及(1G)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