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相思灣村村霸無視法紀,水上活動店繼續違規經營。日前申訴專員公署就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去年揭發相思灣村違建道路及「神秘丁屋」事件提出質詢,證實地政總署在違建道路、傾倒廢料及僭建碼頭3項行政失當。但事件未見改善,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經營的水上活動店連日來繼續營業,規劃署近日證實該店屬違例發展,並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9月2日前中止發展;地政總署亦將該店「釘契」。
近日天氣雖然陰晴不定,惟黃子洋經營的水上活動店連日來仍有營業,昨日亦有開門,並有不少顧客前來租艇玩獨木舟。但規劃署最新回覆指,該店在《清水灣半島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CWBS/2》上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並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處所內作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必須先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給予的規劃許可,才可經營商舖,否則屬違例發展。署方已於本周三(2日)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在今年9月2日或以前,中止該處所的違例發展,違者可能會被檢控。
另外,該署在1月時亦向上址其他違例者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期限在4月26日屆滿。而違反相關規定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若沒有遵從,每日另處最高5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最高100萬元,以及每日另處最高10萬元。
地政總署亦指,該店所在位置屬舊批農地,上址構築物不符合寮屋登記紀錄及經警告後仍未有糾正,去年已被取消寮屋登記編號,有關構築物亦因此成為違契構築物。西貢地政處遂向土地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情況,惟限期後仍未獲糾正,遂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該署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同時,上述構築物部分坐落毗鄰的政府土地,涉及政府土地牌照。由於該部分違反牌照准許用途,該署會按照牌照條款作跟進行動。
議員柯創盛指有關水上活動店無視法例,仍大搖大擺經營生意,促涉及部門應盡快糾正問題,「該店一定係拖得就拖,唔可以再畀佢咁做生意落去」,他建議地政總署可統籌其他部門,如警方作聯合行動,應予以重罰,甚至考慮收回有關房屋及土地,否則以現時市民對社會的監察,定必影響觀感,甚至打擊對法治的信心。至於地政總署涉及3項行政失當,他亦指事件不可接受,該署定要痛定思痛,進行內部檢討,於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