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錦麟或續危國安不准保釋

【本報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只有11人獲准保釋。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已辭職的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於今年3月底到高院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杜麗冰駁回申請。法官昨天頒下判詞解釋原因,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鍾獲准保釋後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鍾早前透過大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雖然鍾在案發時是「民主動力」副召集人,而且有份協助舉辦初選,但他沒有參選,亦沒有指控稱他涉及初選的眾籌。初選後不久,更有行政會議成員稱見不到舉辦初選有何問題,而且「民主動力」現已停止運作,鍾亦已退出其所屬政黨「新民主同盟」,不會干犯相關控罪。

律政司則反駁指,鍾事發時在「民主動力」擔當重要角色,並曾就初選呼籲他人作財政上支持,而相關的眾籌款項經過不同的戶口,最終流至「民主動力」的銀行帳戶。律政司質疑此舉是為逃避警方的調查,加上鍾有強烈政治聯繫及影響力,並有足夠理據相信申請人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官認為沒有足夠理由相信鍾獲准保釋後會不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拒絕其申請。案件編號:HCCP 1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