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獲放生 律政司上訴 高院今首度聆訊

【本報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在維多利亞公園內粗言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全程有照片及短片佐證。案件去年在西九龍法院審訊,雖然案件表證成立,但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3日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拖足半年才正式入稟高院,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在事件發生4年後的同一日,該宗上訴案件今天會在高院首度進行聆訊,由原訟庭法官陳慶偉審理。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今天的聆訊涉及申請履行義務令,但未有顯示其他詳情,包括申請是由律政司或黎智英提出,以及要履行義務令的對象。事發於2017年六四集會當晚,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維園涼亭出席完六四祈禱會後,黎突然怒氣沖沖地走向一名在場採訪的東方男記者,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你老母×」等粗口辱罵,還出言恐嚇稱「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全程有影片為證,惟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

妻女酷熱下落寞探監

現年73歲的黎智英因組織和參與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等3次非法遊行,被區院判囚合共20個月,昨天是他第48日正式在赤柱監獄服刑。黎智英的妻子李韻琴及女兒昨午於酷熱天氣下到場探監,全程不發一言,神情落寞。她們於昨天下午約2時30分到達赤柱監獄門外,二人隨即走向監獄,逗留至下午4時35分,兩人完成探訪離開赤柱監獄。由於現時黎智英為定罪在囚人士,因此親友每月只有兩次探訪機會,探訪限時30分鐘,每次不得超過3名探訪者。案件編號:HCMA 1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