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解決短期住屋問題,政府發展過渡性房屋項目,並協調民間機構申請,以增加單位供應。香港公開大學公共及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同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共同研究劏房家庭對過渡性房屋的看法,昨發布第一階段研究報告。研究發現,約67%人期望能居於過渡性房屋至獲編配公屋為止,團體建議過渡性房屋的人均居住面積不應少於12.6平方米,租金水平不應高於家庭入息的25%。
研究人員去年12月與15個劏房戶進行深度訪談,結果顯示,逾90%受訪者不接受「共居」概念,認為共享空間或設施會衍生紛爭;約67%受訪者期望能居於過渡性房屋至獲編配公屋為止。他們期望過渡性房屋可增加及改善生活空間、增加私隱度,解決保安或衞生問題等,並希望附近有交通等配套。受訪者一致希望過渡性房屋的租金水平能訂立在5,000元以下。
研究團隊認為,過渡性房屋有助解劏房戶的燃眉之急,但人均居住面積不應少於12.6平方米,租金水平不應高於家庭入息的25%。政府必須以增建公屋為目標,重新維持「3年上樓」的承諾,同時全盤考慮所有短中長期土地選項。實施劏房租務管制亦屬不可或缺,並需訂立明確的立法規管時間表,引入相關罰則。團隊又建議不合法劏房必須被全面取締或實行明確規管,以保障市民擁有具尊嚴的居住環境和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