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12歲女兒 剷車司機否認7罪

【本報訊】現年49歲的剷車司機被指自2015年起性侵犯當時僅12歲的親生女兒,包括撫摸身體、強迫其替他手淫、口交,及後更涉嫌強行奪去其初夜,又強迫她服用避孕藥。女兒被性侵犯的4年期間一直啞忍,直至去年3月終情緒爆發才揭發事件。涉事父親否認一項非禮、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3項強姦及一項亂倫罪,案件昨天在高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X於2003年出生,與被告、母親及兄長同住。2015年某晚,被告Y.C.W趁與X在家中獨處時,稱他房間的床較軟,叫X到他的床上睡覺。期間被告趁機撫摸X的腰間至胸部,X當時感十分驚慌只懂震抖,被告則提醒X不要將事件告知他人。同年被告亦曾分別強迫X替他手淫及口交。同年某日,被告更趁與X一同睡覺期間強姦她。據X稱約於2016至2017年,被告又曾於半夜乘X上廁所期間,於洗手間內強姦X。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強迫X服食避孕藥,但X服食兩至3個月後便私下停藥。

犯案疑歷時4年

控方又指,X於2017至2018年曾交男友,但被告見到她與男友一起時,便會發脾氣擲東西,最終X與男友分手。X於2019年2月,曾與被告一同返福建過年,當時X吃飯喝酒及洗澡後準備睡覺,被告卻進入其房間,稱想「扑嘢」後強姦X。被告其後與X的母親鬧離婚,並搬往另一單位。X最初與母親同住,但母親只給她每天約50元零用,被告卻每月給她約4,000元,X便搬往與被告同住。至2019年8月至9月,被告又與X性交。直至去年3月,X終情緒爆發,把事件告之他人,社工得知事件後報警拘捕被告。案件編號:HCCC 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