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香港警方通緝嘅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去年12月初宣布已潛逃海外,雖然仲保留中西區區議員資格,但呢4個月就無出席過區議會會議。根據《區議會條例》任何民選議員如果連續4個月無出席有關區議會嘅會議,而又冇喺呢個限期完結前取得區議會同意,就會喪失議員資格。民政事務總署方面就話至今都未收到佢嘅辭職信,如許本周四(27日)未有出席區議會會議,意味佢喪失議員資格嘅死線在即。至於佢係咪得到區議會同意缺席會議呢?本報曾聯絡該區區議會主席、許嘅前黨友鄭麗琼,但截稿前未獲回覆。
許智峯早前潛逃海外嘅消息震驚政圈,全因佢去年底喺保釋期間以公務外訪為由前往丹麥,但就無按原定日期返港,仲突然宣布已流亡海外,佢喺英國逗留3個月後,又舉家移居澳洲。當時外界關注許係咪仲應獲發酬津,民政事務局最終決定暫停發放許自去年12月3日後嘅酬津。
至於議席方面,許宣布流亡海外後首個區議會會議喺今年1月28日舉行,而今個月27日將會係期限內最後一次會議,按《區議會條例》嘅規定,如果佢缺席今次會議的話,又未得到區議會同意,就會喪失議員資格。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就話,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2條,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民政總署署長須喺知悉出現空缺後21日內,藉憲報公告宣布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
許嘅議席存廢問題惹起外界關注,但翻查今個星期四嘅區議會會議議程,都唔見有人提出要討論許嘅議席問題,究竟一班泛民主派議員係認為呢件事唔值得討論,抑或係選擇包庇,當冇事發生呢?
睇番轉頭,許潛逃早就有迹可循。佢離港前已官司纏身,包括喺2019年就被指喺「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聯同另外3人,刑事毀壞一名男子電話內嘅數碼檔案,許當時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刑事毀壞罪。佢上年亦同另外兩名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及朱凱廸,涉立法會三讀《國歌法》期間潑臭水事件被捕,被控一項藐視罪同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