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洗黑錢罪成而被判監6年的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於前年初刑滿出獄後,近日捲入錢債糾紛。一間上市公司入稟高院,指楊於11年前擔保星美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借錢,但成報傳媒集團其後清盤,至今拖欠貸款和利息共逾1.76億元,故此原告要求法庭頒令楊還款。
原告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楊家誠。入稟狀指稱,成報傳媒集團於2008年至2009年期間,先後與原告訂立6項貸款協議,原告按有關協議借出共3,310萬港元給成報傳媒集團,貸款月息1%,本金連利息須在到期日前還清。2010年初最先訂立的5筆貸款,獲原告准許延長還款期一年。2010年4月,被告簽約成為該6筆貸款的擔保人,其後成報傳媒集團再向原告借下第7筆貸款。
入稟狀續指,被告於2011年再為成報傳媒集團出任貸款擔保人。2015年成報傳媒集團被法庭頒令清盤,原告向清盤人追討欠款但不成功,因此向身為擔保人的被告追討,當中包括貸款本金3,710萬元、利息1,205萬元及違約利息逾1.27億元。
案件編號:HCA 7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