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卓悅控股創始人葉俊亨及怡鋒集團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指稱於2016年洽購卓悅美容國際有限公司的股份期間,時任康健國際醫療集團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曹貴子曾代表賣方作出失實陳述,故此要求法庭裁定該次交易的協議無效,並向賣方索償。
原告依次為怡鋒集團有限公司及葉俊亨,被告是OASIS BEAUTY LIMITED。入稟狀指稱,葉俊亨和其妻子鍾佩雲各持有怡鋒集團一半股份,而被告則是康健國際醫療集團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被告於2014年由卓悅集團手中,購入卓悅美容國際的全數股份。怡鋒集團於2016年與被告簽署交易協議,以4.3億元購入卓悅美容國際的全部股份,而葉俊亨則擔保怡鋒集團會支付3.3億元交易尾數。
入稟狀續指,在原告洽購卓悅美容國際期間,當時曹貴子代表被告作出保證,包括在半年內會尋找投資者,向卓悅美容國際注資4億元,並協助卓悅美容國際在3年內申請主板上市,惟原告指稱被告沒有兌現承諾。原告遂要求法庭頒令,被告須就其欺詐性失實陳述作出賠償,以及裁定該協議無效。
案件編號:
HCA 7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