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李宇軒,被控串謀壹傳媒黎智英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將轉介至高院審理。該案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下令把李還押至6月10日再提訊。
昨代表李的大律師是已轉為私人執業的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沈在休庭後被問及這是否由李的家人所作的安排時,指不會透露客戶私隱。
30歲被告李宇軒被控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勾結外國勢力罪指李於2020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與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串謀協助罪犯罪則指,李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與黎智英等人串謀,協助李自己離開香港到台灣。無牌管有彈藥罪指,李於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一個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案件編號:WKCC1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