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前會長非法集結候懲

【本報訊】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被控於前年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葉啓亮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分別裁定5名被告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13項罪全部罪成,5名被告均要還押至6月2日候懲。

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歲)、區倬僖(21歲)、胡耀生(48歲)、梁馨駿(20歲)及楊卓穎(20歲)。裁判官指出,多名警員的證供可靠一致,加上有現場片段佐證,均指向5名被告於2019年10月20日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續指,謝衝向警長X,用鐵通擊打X的盾牌,明顯是存心而為。胡看見總督察Y制服區時,上前拉着Y的肩膊,故意阻撓Y拘捕他人。法庭分別裁定謝、胡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各被告另管有噴漆等物品,他們分別被判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案件編號:KCCC 5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