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嘉蔚梁凱晴判囚 上訴求減刑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等26人分別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其中4名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已在區院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禁4個月至10個月不等。

同案20人6‧11提訊 包括黎智英

袁嘉蔚及梁凱晴已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減刑,司法機構暫時未安排聆訊日期。

法官陳廣池早前判刑時指,黃之鋒等4人作為政治人物,明知該集會不獲批准,仍然有預謀地公然犯法,其中黃之鋒過往有6次刑事定罪紀錄,是個積犯,判監10個月。至於其餘3人為區議員,岑敖暉判囚6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各判監4個月。同案餘下22被告中,其中兩人已離開香港,其餘包括黎智英的20名被告,則會在6月11日再提訊。案件編號:CACC 1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