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資金遭凍結 苦主促設基金賠償

【本報訊】黃馮律師行去年底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被香港律師會接管,逾150名該行客戶的買樓資金被凍結,涉及至少3.75億元。有苦主昨(14日)聯同議員公布追討凍結資金進度,有苦主因訂金被凍結,需借私人貸款才能完成原本的物業交易,令原本的置業計劃大失預算;亦有苦主被凍結資金後,最終只討回約三分一款項,質疑為何律師行出現過失客戶卻要共同承擔損失。

議員張國鈞昨(14日)聯同多名苦主召開記者會,有苦主表示,去年12月透過黃馮律師行處理樓宇買賣,並把582萬元轉至該行帳戶,未料該行被接管,款項被凍結,銀行又未能短時間內批核借貸,惟有向親友及借貸公司借錢完成交易,現時連同供樓每月支出約需9萬元,他坦言「唔知捱到幾耐」。另一位周小姐則為2016年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被接管案的苦主,因該行發生挪用客戶存款事件而被接管,周委託該行處理印花稅的款項被凍結,經過3年追討只討回三分一款項,總數約10萬元,其他資金則被告知用作處理該案損失,無法領回。

指要客戶共同承擔損失不合理

議員張國鈞認為港府需介入事件,為苦主提供彈性及透明的跟進措施,並要求律師會在接收到索償申請時立即處理,盡快解凍款項以解苦主燃眉之急,又指政府應需審視律師行在買賣樓宇中是否必要角色。此外,有苦主批評現有制度下,律師行出問題,客戶需共同承擔損失並不合理,呼籲港府設立基金,待日後發生同類案件時用作賠償客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