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客機撞拖車 地勤疑無睇燈肇禍

國泰航空旗下的已停運公司、國泰港龍航空一架客機去年1月2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發生「飛機撞拖車」的嚴重事故。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昨日發表調查報告,揭露涉事的空中巴士A330-343型客機當日由牽引車從泊位拖至滑行道後,地勤人員無確定前起落架上的停放煞車系統燈亮着,以及在前起落架輪胎前面放置輪擋的情況下,就拆開連接飛機與牽引車的拖桿。其後飛機因而緩慢移動及撞向牽引車,令前起落架損壞。

國泰港龍自去年10月21日起停止營運。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發言人表示,發表調查報告目的是找出嚴重事故發生的經過和起因,望避免同類嚴重事故再次發生。調查期間,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已就報告充分諮詢所有相關人士。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準則,上述事件歸類為嚴重事故。

上述調查報告由專業調查小組按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制訂的國際標準進行。報告指出,事故當日下午約4時45分,該飛機由一輛牽引車從香港國際機場N66泊位推後至B7滑行道,準備飛往高雄。其後客機撞向牽引車左側,當時機上共有269名乘客及13名機組人員,事件中無人受傷。而涉事機長飛行經驗逾2.4萬小時,駕駛此機型經驗則逾7,100小時。

團體促改善操作指引

調查小組就該嚴重事故提出了4項安全建議,包括提議涉事的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加強有關人員培訓及監督等,確保地勤人員跟從標準操作流程;亦建議機場管理局考慮修改相關操作手冊的飛機離境程序,要求地勤公司在斷開連接飛機與牽引車的拖桿前,將輪擋放於前起落架輪胎前面。

機場發展關注網絡發言人兼屯門區議員巫堃泰表示,料上述事故的原因涉人為因素居多,因本港機場當時仍然很繁忙,不排除有人忙中有錯。不過他同時認為相關操作手冊原本無明確要求地勤人員必須在斷開連接飛機與牽引車的拖桿前使用輪擋,相信若日後加設相關要求後,情況會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