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女生蘭桂坊集結罪成

【本報訊】科技大學女學生被指於前年萬聖節晚上戴口罩遊行至中環蘭桂坊,她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案件經過審訊後昨天在東區法院裁決。被告辯稱有鼻敏感及輕微哮喘,她出入空氣污濁的地方要戴口罩,裁判官王證瑜信納她有醫學及健康理由使用口罩,裁定她沒有違反《禁蒙面法》,但判她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她要還押至5月27日候懲,以等待背景、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

20歲被告余樂謠,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1月1日,在中環雲咸街與擺花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並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

官:被告衣着與示威者無異

裁判官不接納警員指被告帶領其他人叫口號的供詞,但認為被告當日身處有超過100名戴口罩示威者的現場,當中有人用雷射筆照向警方、有人辱罵警員,而被告的衣着打扮與示威者無異,被告必定與他們有共同目的,意圖擾亂秩序或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她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就讀科大電機工程系,讀書成績優異,有份代表學校參加比賽。她已經提早完成考試,希望可以在9月開學前服刑完畢,以免影響學業。辯方形容被告是一名「和理非」,沒有仇警情緒,示威之中也沒有叫過仇警口號,更感謝警員在羈留期間對她無微不至的照顧。案件編號:ESCC 22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