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月19日遮打花園有示威集會,兩名準備參加集會的男子在現場附近,被搜出螺絲批、士巴拿等工具。他們各否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在東區法院受審後,於上月底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昨天表示,為保障公眾安全及秩序,法庭須判阻嚇刑罰,考慮到他們有遲來的悔意,判他們各入獄9個月。
24歲首被告林海揚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域多利皇后街及皇后大道中交界,管有螺絲批、士巴拿、錘仔等工具。24歲次被告陳志良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螺絲批、士巴拿、鉗、電筒等工具。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均已向感化官承認自己的確打算參與當日的集會,但強調帶備涉案物品並非用作傷人,現在已經十分悔咎。
林自小立志成為一名軟件工程師,在科技大學畢業後曾經受聘任職遊戲設計師,為腦退化症患者設計遊戲軟件,但案發後他已經辭職。他除了失去理想工作,更失去穩定收入;而林的父親因嚴重糖尿病致不良於行,請求法庭考慮其背景酌情輕判。
辯方表示,陳原本任職機電工程署實習技工,原本待3年實習期滿後,月薪可達5萬元,但本案令他失去工作,未來人生發展可能有很大轉變。兩名被告過往常做義工,並呈上老師為兩人撰寫的求情信,和義工服務證書給法庭參考。
案件編號:ESCC 17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