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上月通過《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競爭法)抗衡中國,本欄一連兩日述說了該法的重點並作分析,今日繼續。
《競爭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針對中國在各個領域所做的「統戰工作」,做「反統戰」。在政治現實上,此重點是大驚小怪。試問哪個國家沒有做統戰和反統戰的事?中國有,美國也一樣有。美國就是在自己的盟國,例如英、德、法、日、加、澳等也有做。君不見,美國在世界各地輸出「大美國主義」,所謂「自由市場價值」的合理化和合法化,背後目的是掠奪。在香港,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也不時派代表,聯繫學界、教育界、高教界、商界、科技界、政界等。奇怪的是,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是美國在海外最大人員編制的領事館,而且美國中央情報局分部也設在總領事館內。同時,美國亦有不少非政府機構(NGO),美其名是文化推廣,實質是進行政治工作,這些機構如香港美國中心、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國際共和研究所、人權觀察組織、自由之家等等。更有電視台和電台推動輿論,全世界的有美國之音,針對亞洲的有自由亞洲電台。對於中國假訊息,《競爭法》並無指出事例,但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就經常譴責美國媒體散播假訊息。
在風平浪靜時,這些「統戰」工作,「我有我做,你有你做」,美國在上風時「哈哈笑」,在下風時「喊打喊殺」。所以,這些重點工作,美國平日已應該做,做不足而落後於中國,是自食其果。《競爭法》最大的問題是諉過於中國,並借此名義組織盟友,建立不同聯盟,並準備籌組「民主國家聯盟」,以團結盟友,組織對華統一戰線,企圖加強美國的世界地位,號令天下。
其實,這些都是「華盛頓共識」與「北京共識」對壘的延伸版,再加上數碼科技和貿易利益的爭地盤,硬要把中國製造成「世界箭靶」。
《競爭法》的目的是對抗中國,北京嗤之以鼻,估計最刺到中國「神經」的,是《競爭法》提出對台灣的身份和地位改變,把台灣的地位升級,成「無國家之名,有國家之實」,加上美國政府認為兩岸軍事對比懸殊,將來會向台灣出售更多攻擊性武器,一來刺激北京,二來令台灣民進黨和台獨分子雀躍萬分,隨時擦槍走火,筆者希望兩岸領導人都能用智慧去處理。美國從來要搗亂一個地方,都是鼓勵當地人互相廝殺,美國從中得利。
中國人能面對大時代來臨嗎?(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