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網購平台過錯數 前送貨員認呃客1.7萬 5‧20判刑

【本報訊】為網購平台「Big Big Shop」送貨的男子被公司辭退後,利用在工作期間取得客戶資料,向該些客戶訛稱「過錯數」,請他們「歸還」款項,騙取合共約1.7萬元。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再提訊,他承認6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法庭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及戒毒所報告,他要繼續還押至本月20日判刑。

28歲被告楊泗華,報稱無業。他被控6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2020年9月8日至10月11日期間,詐騙6名女子合共近1.74萬元;及於同年9月10日,企圖詐騙一名女子800元。

案情指,被告犯案前在一間送貨公司工作,為網購平台「Big Big Shop」送貨,為確保送貨流程順利,他可以取得客人的電話號碼和其他資料,以確認收貨時間。2020年9月2日,有顧客投訴被告用WhatsApp短訊問他拿錢,被告於翌日被解僱。同年9月8至14日,被告分別向其中5名女事主訛稱自己錯誤把款項轉帳到她們的轉數快戶口,涉款800至1.15萬元不等,被告又用另一張「太空卡」向她們傳送偽冒的短訊表示收到轉帳。其中4人不虞有詐,將款項「還」給被告,涉款共1.47萬元,但另一人查核自己的銀行戶口發現沒有收過相關款項,於是報警。

有7次案底 包括搶劫盜竊

被告因案件首次被捕後獲准保釋,但他在保釋期間又用同一手法犯案,於2020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成功向另外兩名女事主騙取合共逾2,000港元,他再次被捕後不獲准保釋。控方指被告有7次案底,其中包括搶劫及盜竊。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押近7個月已反思良多,感到十分後悔,他希望向受害人致歉並承諾一個月內還清款項。案件編號:KTCC 19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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