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鐵騎士因酒後駕駛於前日早上被法庭罰停牌6個月,豈料他未夠半日便再度以身試法,涉嫌在中午時分於觀塘駕駛其「綿羊仔」電單車,結果被警方截查揭發。他被控「在取消資格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共兩項罪名,昨天在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辯方律師為他索取訴訟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
64歲被告陳慶祥,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1年5月5日,作為被取消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資格的人,在九龍偉發道麗港公園外駕駛電單車,而他就該車輛的使用並無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據知涉案電單車現時已被警方扣留。
辯方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時,裁判官批評被告遭法庭定罪未夠半日便再犯法。辯方立即解釋,指被告當時只是想將電單車移開到道路旁邊,並非想駕駛。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保釋。案件編號:KTCC 72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