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一名主教練,承認與兩名隊員串謀偽造訓練出席紀錄,以騙取香港體育學院2.4萬元的政府訓練津貼。涉案教練早前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昨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控罪性質嚴重,但案情較同類案件輕微,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和過往品格良好,他過去在運動方面有貢獻,其社會服務報告亦內容正面,故認為他未來重犯機會不大,可以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34歲被告葉仕仁的律師昨天為他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但從小自立,有良好背景,在手球方面有天分,香港手球總會亦表示會繼續聘用被告擔當教練。
案情指,負責管理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中國香港手球總會,是其中一個指定體育總會。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推出由體院管理的「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劃」。據該計劃,由體育總會所推薦的運動員若能在規定訓練中的出席率達80%,每月便可獲發4,000元津貼。
2019年3至4月,手球隊員黃穎彤(26歲)因須實習而未能出席規定的訓練時數,被告遂建議虛報其訓練時數,以獲得津貼,並指津貼會用作一般開支。隊員許穎珩(23歲)則於同年4月表示欲退隊,但同意讓被告繼續替她虛報訓練時數。
黃、許在成功領取共2.4萬元津貼後,把所得款項交予被告。黃、許原本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但她們早前已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控方撤銷檢控。案件編號:STCC 4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