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案屢現 團體促設「沒有保護罪」

【本報訊】一名5歲女童2018年初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待致死,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建議增設「沒有保護罪」,照顧者若察覺兒童有嚴重身體受傷風險便要通報,否則須負刑事責任。昨日是該女童的9歲生忌,一群關注事件多時的家長倡各界支持「沒有保護罪」,以堵塞《保護兒童條例》的漏洞,避免虐兒慘劇再現。

香港慈善援助基金會聯同一名曾與受害女童同讀幼稚園的學生家長,昨午到涉事幼稚園門外發表聲明,促勞工及福利局盡快完善《保護兒童條例》,並期望可在下月1日,即保護兒童國際日前,收集到一萬人簽名支持,並在當日提交至有關政府部門。

年均千宗個案通報

基金會發言人范先生指出,香港每年平均約有1,000宗懷疑受虐兒童的通報,惟兒童年紀小,普遍難以清晰講述受虐情況,估計社會仍有不少虐兒個案未被發現。他認為,兒童日常主要在學校和家中活動,港府應盡快落實「沒有保護罪」,建立強制申報機制,以避免類似悲劇重現。到場支持的鄭先生則指,他的兒子是受害女童的同窗,事發後一直關注本港《保護兒童條例》的不足。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