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回歸近24年,英國殖民地政府仍遺留大量陋習及計時炸彈,如香港、澳門與內地至今仍未達成逃犯移交協議,令香港變成逃犯天堂。正如本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在澳門因涉盜竊及訛騙被通緝,但至今仍逍遙法外。有學者指,內地與台灣早已簽訂刑事犯移交協議,建議兩岸四地應盡快制訂一套統一移交逃犯機制,而最穩妥的方法是重啟修訂《逃犯條例》,有議員直指現時本港的社會環境轉趨穩定,促請政府重啟《逃犯條例》修訂立法。
內地與台灣分別於1990年及2009年簽訂《金門協議》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可移交刑事罪犯,包括綁架、毒品、人口販運等組織犯罪,詐騙、洗黑錢、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等經濟犯罪。中台已簽訂相關協議。只要建立機制讓澳門與內地互通,便較易達成共識;港澳兩地因分別實行普通法及大陸法,可稍後實施。如此可打通中港澳,解決逃犯移交問題。
議員葛珮帆指出前年爆發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是被黑暴及外國勢力騎劫,煽動人們進行港獨行為,背後是一場陰謀。她認為《逃犯條例》修訂的目的良好,香港是需要此條例,否則周邊地方都可移交罪犯時,只會令香港變成罪犯天堂,故她指現時本港社會環境轉趨穩定,促請政府重啟《逃犯條例》修訂立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直指,即使連內地與台灣都有簽訂可以移交刑事犯的協議,直言:「唔明點解香港同澳門兩個特區咁怪!」傅指倘若有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法律歸法律,修例有必要性及迫切性。他指香港已成逃犯天堂,上海仔已是多罪纏身,潛逃多時至去年底返港被捕,現在卻獲准保釋候查,繼續「大搖大擺周街行」,未能移交到澳門。另外,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亦一直未能移交台灣,令事件淪為國際笑話。
傅續指,《港區國安法》實施近一年,社會漸漸穩定下來,是合適的時候為三地移交逃犯立法。他稱為了彰顯法治公義,堵塞法律漏洞,政府必須盡快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對於港府早年就有關修訂《逃犯條例》未能成功感到非常可惜,導致如上海仔等逃犯可以利用中港台三地缺乏逃犯移交協議而逍遙法外,令真正的司法公義未能得以彰顯。龔認為,長遠來說,有必要重新修訂《逃犯條例》,堵塞這方面法例上的漏洞。
她又指,2019年的黑暴已經令港人醒覺,明白過去只是反對派蓄意將修訂《逃犯條例》妖魔化,煽動公眾對中央及政府的仇恨,從而宣揚及推廣「港獨」;而現時社會已經和2019年不同,很多香港市民已經洞悉反對派的陰謀。她促港府在新一屆的立法會誕生後,從速將《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再次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可以盡快通過,填補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