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不要再對民陣仁慈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前到警署報到期間收到警方函件,要求民陣在下月5日前回覆警方提出的6個問題,作出交代。警方此舉客客氣氣,禮數周周,實在太有風度了!

其實,民陣的招牌早已成為香港臭名昭著的「攪屎棍」,其招魂幡一出,魍魎魑魅便呼嘯而起,不出數天光景,便「黑雲壓城城欲摧」,老百姓便不得安寧。「鳩嗚」、「裝修」、「勇武」、「義務救護員」、「火魔法師」……各種形式的黑色暴徒便烈火圍城、「磚」林「彈」雨。民陣號召集會之日,遊行之地,生人勿近,店舖提早關門。

在這樣的暴亂日子,普羅善良的市民早就談虎色變,家長聞風便諄諄約束子女避免往民陣要舉事的地區,免得惹「屎」上身。

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竟出現民陣惡晒大晒,「號令天下,豈敢不從」的畸形社會現象。

而儘管當局早已發出反對集會或遊行的通令,卻如廢紙,無人當一回事,反之竟成為襯托起民陣「英勇公民抗命行動」的布景板。

可以看見,《港區國安法》實施了近10個月後,執法部門才去信民陣,要求解答疑問,對飽受黑色暴亂摧殘、驚嚇了將近兩年的老百姓來說,實在是順應民意!

為甚麼對民陣不及時嚴肅執法?難道執法部門保障市民安全和社會安寧的承諾,不適用於民陣屢屢搞非法集結及非法遊行嗎?難道未有《港區國安法》便不能把民陣繩之於法嗎?難道民陣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嗎?

毋庸置疑,民陣是黑暴的總壇,是黑暴的司令部,是吸黑金的大金庫,惡貫滿盈。眾多樁腳團體和頭面人物爭相跳船割席,便可見一斑。立即執法取締及追究罪責,執法部門要鐵腕處理,不要對民陣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