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車隊現有6,705輛車,昨日公布的審計報告審核了政府物流服務署管理車隊的表現。報告點名物流署轄下的運輸服務小組,預算收入與實際收入差別很大,全年實際收入只達預算的71.6%,質疑運輸服務小組的資源未被充分使用。同時發現政府車輛使用紀錄有大量涉誤報情況,以2019年部門向物流署提交的使用政府車輛每月的報表為例,近5,400宗報稱曾使用過車輛,但燃料或電力用量卻為零;另有250多宗政府部門聲稱用過車,但行車里數為零。審計署認為物流署須作一步調查,加強管理政府車輛的使用情況。
審計報告指出,政府物流署在2019年車輛使用報表中,有6,309宗個案宜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有256宗車輛月內曾經使用,但行車里數為零;另有5,381宗曾使用但燃料或電力用量亦為零,318宗平均使用日少於1公里,327宗長期未能提供司機。另有9輛政府車使用率甚高,平均每個使用日行駛超過1,000公里,即一日內可走14次9號幹線(新界環迴公路),來往沙田、粉嶺、屯門和荃灣,亦相等於香港至上海的直線距離。
港府近年大力推動電動車,但審計報告卻踢爆未有帶頭改用電動車,審計署審視物流署管理政府車隊的工作之後,發現政府使用電動車輛的比率偏低,在政府車輛之中只佔不足4%,數量更由2016年的249輛,減至去年年底的169輛,建議署方繼續研究市場上有否供應合適的電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