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打針換鬆綁 專家:無科學根據

【本報訊】港府要求飲食及酒吧等職員若因身體理由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不但須提交指定申報表,更要有醫生證明,做法惹來業界爭議。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則指,政府讓食肆選擇放寬營業限制的措施,防疫功效值得商榷,並指食肆員工只佔餐廳內的少數,傳染源主要在於食客,故認為要求員工打針作為放寬營業限制的條件,欠缺科學根據。他又指,要提供醫生證明才可豁免接種疫苗的安排,會令醫療界混亂,認為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毋須與疫苗掛鈎,並舉例指內地放寬措施亦無與疫苗掛鈎,只需做到「清零」。

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昨表示,醫生按醫學證據而判斷,但醫學上要簡單證明市民是否可以接種疫苗卻不容易,若市民認為不適合接種,但未有科學證據及非政府列明之情況,醫生難以發出證明,容易出現醫療爭拗及投訴。

醫學上難證明適合接種與否

何栢良引述香港兩款現有新冠疫苗的標籤指,由內地研發的科興疫苗有5類不可接種情況,但不包括血壓未能受控;而由內地及德國研發的復必泰疫苗更只有一類情況不可接種,「三高」、肥胖及糖尿病等均不是禁忌。他認為,政府容許食肆選擇放寬營業限制的措施,是希望推動市民接種疫苗,而4級制安排能照顧多方面需要,符合最高級別的食肆,在指定場區設立多人一枱的風險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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