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期間紅極一時的「爆眼女」,聲稱是在示威期間,被警方用布袋彈射爆了一隻眼睛。不過,也有人指出,她是被暴徒的彈珠所傷,卻刻意誣衊警方,希望掀起更大的反政府浪潮。
是給彈珠還是布袋彈所傷,其實再簡單不過,「爆眼女」將醫療報告公開便行,但她一味推搪,不惜跟政府對簿公堂。此事實情如何,警方最是心中有數,他們鍥而不捨地要求公開診斷結果,當然是希望能還其公道。
筆者老早講過,我年少時在英、美等國留學,曾經對民主十分嚮往,但回港後了解過本地的政治生態,卻對所謂的「民主鬥士」十分失望,因為見到很多抗爭者的心術,比某些「保皇黨」更齷齪和卑劣。
我沒有辦法想像,一個口宣追求正義的人,竟然可以血口噴人,明明自己是被某甲所傷,但因不喜歡某乙,就誣稱某乙是施暴者。心態如此卑劣之人,就連做人的資格也沒有,還談甚麼追求民主、公義。
我不相信「黃絲」群中,沒有人懷疑「爆眼女」講的不是真話,甚至有不少「黃絲」領袖,恐怕老早就知道警方從沒有在港鐵太子站內打死人,以至說警察在將軍澳某停車場內謀殺示威者,也是謊言。可惜,過去竟然沒有一個具代表性的「黃絲」人物,肯站出來講一句公道話。
不講公道話也就算了,更讓人不齒的,是好些「黃絲」領袖還要對謊言推波助瀾。在反修例風波期間,他們用手蓋上一隻眼,以示要替「爆眼女」討回公道,但其實不少人心裏明白,此事跟警方無關;又或者高喊「8‧31打死人」的口號,而實際上他們卻知道,當天根本沒有人被殺。這些人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就連是非和良心也不必理會。試問一個沒有良心的人,所爭取得來的正義,會是哪門子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