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3年前在深水埗港鐵站進行針對非法入境者及逾期居留人士的反罪惡行動時,一名被截查的男子從背包拿出鎅刀揮舞,並同時衝向警員,結果遭女警開槍擊中,成為首宗女警執勤開槍事件。該名男子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兩項企圖蓄意嚴重傷人罪成,辯方昨天求情稱,被告受傷至今,下肢仍然持續癱瘓及麻痹,需要輪椅輔助出入,這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法官陳廣池指,被告在沒有受任何挑釁下圖向警員連番施襲,而且沒有悔意,判他監禁30個月。
57歲被告周景登被控於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港鐵站大堂內,意圖使男警員王嘉雄及女警員袁嘉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控方指被告於2013年有一項襲警案底,亦是在遇截查身份證時發生,被告當時把警員推倒在地,被判囚7天。
法官表示,被告中槍受傷後仍想拾回鎅刀,可見情緒不穩及帶怒意,是加重刑責的因素,且被告罪成後仍缺乏悔意及毫無反省。法官考慮到被告無預謀,涉案鎅刀是他的謀生工具,因他受傷的情況而酌情減刑,判他入獄30個月。案件編號:DCCC 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