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主任串謀母親造業績 各判社服感化

【本報訊】銀行主任為求業績,透過任職酒樓經理的母親安排她的同事在其銀行開設支薪戶口,並在戶口製造大額提存紀錄,結果令銀行向他多付4,520元佣金。該對母子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分別判罰母子兩人一年感化令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為佣金自製提存紀錄

30歲首被告林其鋒,案發時任職渣打銀行客戶拓展部主任;56歲次被告是張佩君,是林的母親,她當時任職金御海鮮酒家的分店經理。他們被控於2017年4月11日至12月18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渣打銀行,不誠實地促使個別人士在銀行開設戶口,以及未經授權把款項轉入和轉出該些戶口,從而提高用作計算林季度佣金的銷售額。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在案件揭發後已被停職,認罪後已被正式解僱,涉案款項將交還公司,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有悔意、有決心改過,依從感化官意見判他社會服務令。感化官認為次被告需要一些輔導,認識法律及了解犯法的後果,故建議判她感化令。裁判官考慮兩名被告犯案的目的及背景,首被告是想達到工作上的指標、次被告則想協助兒子達成公司要求的目標,決定依從感化官建議,判首被告社會服務令,次被告則判罰感化令。案件編號:ESCC 4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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