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縱火認兩罪26歲女侍應囚3年

兼職女侍應於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浪潮期間,藉管理Telegram頻道煽動他人犯罪,她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及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區院法官姚勳智昨天判被告監禁3年時指,此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用互聯網發布訊息,能快速和短時間內煽惑多人,頻道內有數十條涉及縱火的訊息,亦含製作汽油彈方法,一旦有人採納製造,後果將十分嚴重。警方在判刑後表示,此案是首次針對社交媒體平台管理員作出檢控及定罪的案件,有關罪行性質嚴重,而今次判決有阻嚇作用。

26歲被告許佩怡承認於20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期間,與他人非法煽惑Telegram使用者,用火損壞他人財物,或罔顧財物會否被損壞,並藉管理「阿囝搵老豆老母」頻道,意圖促使他人使用暴力、不守法及不服從合法命令。她原本還被控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串謀煽惑犯刑事損壞等3罪,該3項控罪獲准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官斥被告容許涉事訊息存在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情緒及抑鬱問題,需求診精神科,她容易受人影響,因渴望得到人接納,以及受當時的社會環境影響,才誤入歧途,現在感到後悔。辯方強調被告在案中的角色較被動,被告加入不少頻道,被捕時亦有多達逾100條訊息未閱讀,被告不可能每條都有閱讀。被告雖知道有訊息含犯法內容,但無證據指是由她發出,而且訊息在沒有被告的情況下亦會被發出。

法官表示,此案所涉控罪嚴重,香港人煙稠密,縱火有嚴重後果,須予以阻嚇刑罰。法官又指出,有關訊息存在一段日子,被告作為頻道管理人可將它們刪除,但她卻續容許它們存在。

警方:網絡世界倘違法必執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行動)總督察戴子斌在庭外表示,警方歡迎及尊重法庭的裁決,案中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判刑亦具有阻嚇的作用。警方尊重市民發表意見的權利,但如任何人在網絡世界作出違法行為,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以維護香港的社會公眾安全及秩序。

戴又指,高院於2019年及2020年頒布三項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司法人員及其家屬作出「起底」及滋擾行為,以及禁止在互聯網上促進、鼓勵、煽動使用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有關禁令現時仍然生效,違令者有機會觸犯藐視法庭罪,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DCCC 17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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