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奸死有餘辜 鐵窗下淪為狗熊

死有餘辜,死不悔改。壹傳媒黎智英昨日就兩宗被判罪成的非法集結案聽取判刑,結果合共入獄14個月,同日再就違反國安法被加控兩罪,加上涉及的欺詐罪、刑恐案上訴等仍未開審,大漢奸罪孽深重,官司纏身,隨時要把牢底坐穿。兩年前指揮黑暴呼風喚雨、「為美國而戰」不可一世的氣燄,變成今日垂頭喪氣的階下囚,現代漢奸淪為狗熊不僅死有餘辜,同時甚具警世意味。惟從其被判緩刑的黨羽兀自嘴巴逞強觀之,身為金主兼總指揮的大漢奸肯定死心不息,其集團必然伺機再起,特區仍難言從此太平。

大放厥詞 死不悔改

正在獄中收押的黎智英昨日非常忙碌,一天之內須就4宗案件到法庭應訊,既要就8‧18案及8‧31案到法庭聽取判刑,又要就涉及的欺詐案和違反《港區國安法》提堂,控方更就其涉及的國安法案件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去年7月至今年1月涉嫌串謀李宇軒等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對特區及中國進行制裁、封鎖等;以及去年7至8月,協助被捕的李宇軒等人離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最終8‧18案黎智英被判入獄12個月,8‧31案則判監8個月,兩案刑期部分同期執行,總判囚14個月。

至於兩宗非法集結案的其他被告之中,僅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區諾軒被判即時入獄,其餘人等包括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梁耀忠、楊森均獲緩刑,法官強調刑期視乎被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而定,惟湊巧的是,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均有大律師或律師資格,他們的代表律師求情時亦反問法庭是否要重判資深法律界人士,最終如願輕判,難免令人有所聯想。正如外界質疑,法律界人士應加倍奉公守法,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結果事與願違,難怪甫審結,被內地冠以「叛國禍港四人幫」之一的何俊仁即在法院門外大放厥詞,批評量刑起點為18個月無法令人信服和令人震驚,考慮上訴云云,讓人再次見識何謂得了便宜還賣乖,何謂死不悔改。

一葉落知天下秋。何俊仁之流逃離牢獄之災執番身彩,卻堅持口硬死撐,擺出民主鬥士狀,除了擺姿態向洋主子交代及蒙騙支持者外,更反映這夥反中亂港集團對奪權失敗深深不忿,急欲攪動民情並聯同外部勢力伺機再起。這樣說絕非無的放矢,黎智英日前便透過旗下《蘋果日報》公開書信,煞有介事聲稱「時代在我們面前既倒,更是我們昂首站立的時候」,鼓動年輕人繼續以身犯險;《蘋果日報》更是每日不遺餘力抹黑中港政府;至於外部勢力聲嘶力竭批評北京政治打壓更是例牌動作。

老虎發惡 不亦晚乎

雖云歷史不會完全重複,但總會驚人相似。想當日黑暴爆發前夕,中港兩地有誰想過,香港竟會因為修訂《逃犯條例》而掀起連場惡浪,成為香港史上歷時最長、傷害最大的暴亂?有人形容「老虎鬚都被他們拔光」,北京拖到去年才下定決心推出《港區國安法》「發惡」,直到今日才收拾大漢奸,不亦晚乎?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法庭輕饒漢奸集團,他們不會感激,反而只會更增怨恨,必然製造輿論煽動社會反撲。昨日法庭內固然上演了一場審判漢奸的大戲,但法庭外反中亂港的支持者同樣劍拔弩張,既和正常市民口角衝突,又有人向警方吐口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是當局以為將大漢奸收監便等於天下太平,法庭一味法外開恩,加上民間反對勢力仍未徹底消除,國安法生效後難得的安寧日子,恐怕很快就會無以為繼。

事實上,非法集結最高可判入獄5年,現在黎智英兩案罪成也不過合共入獄14個月,與最高刑罰相距甚遠,是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清楚不過;至於李柱銘、何俊仁等人罪名成立留有案底,相關律師團體會否展開紀律聆訊卻是未知之數,儘管外界敦促吊銷他們的律師資格,惟大律師公會一直和反中亂港集團沆瀣一氣,現任主席更被揭發有英國政黨背景,該會在處理相關問題上會大公無私還是假公濟私,已是寫在牆上。只要法律界的堡壘仍然由反中亂港集團把持,律政司在鄭若驊治下拖延起訴暗裏包庇的歪風仍然存在,香港想長治久安也難。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國安法生效後,香港看似進入由亂入治的新時代,但反對勢力一日不被連根拔起,隨時春風吹又生。黎智英雖然淪為鐵窗下一隻死翹翹的狗熊,但直到今日仍然死剩一張嘴,尤其是大家都知道非法集結罪只是「小菜」,「主菜」是其涉及的國安重罪,當國安法指定法官都一度鬧出批保醜聞,大漢奸最終結局如何,「老虎發惡」會否只有頭威沒有尾陣,外界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