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飛利浦照明香港有限公司一名前經理欺詐罪名,控告他涉嫌在處理該公司與一間貿易公司多項交易時,隱瞞其妻子於該貿易公司的權益,而交易涉及折扣及補貼,所涉總額最少約660萬元,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下星期二(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梁振希(40歲),飛利浦照明前高級銷售經理,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被告於2003年4月加入飛利浦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該公司供應照明產品等電子產品。飛利浦照明則於2016年2月成立,專門出售照明產品,被告其後亦調職至該公司。
被告負責處理客戶訂單,貿易公司Supreme Profi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Supreme Profits)是其中一個客戶,而被告妻子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兼董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間,作為僱員有責任向公司全面披露任何現有或潛在利益衝突,而隱瞞或沒有向公司披露其妻子在Supreme Profits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公司繼續授權他處理Supreme Profits向該兩間公司發出的訂單。
Supreme Profits涉嫌在上述期間向兩間公司發出逾6,300張訂單,並獲該兩間公司提供折扣及補貼,總值最少約66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