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前首席財務官 改支票竊逾2650萬囚80月

【本報訊】連鎖拉麵店「味千」的前首席財務官劉家豪,於該公司任職期間,利用可修改的原子筆去修改公司發出的180張支票,從而把款項轉到自己的私人戶口,7年間共竊取逾2,650萬元。他於2018年底向公司執董潘嘉聞承認盜款,其後承認7項盜竊罪,昨天在高院接受判刑。

求情指患躁鬱損判斷力

法官李運騰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誠信,初得手後變得更貪心及大膽,盜取金額愈來愈多,但因被告已全數還款,而且是他自己向公司招認,故給予55%刑期扣減,判監6年8個月。

現年46歲被告劉家豪,被控於2012年1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在香港盜取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逾2,650萬元。被告已婚,有兩名子女。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患有躁鬱症,影響到其判斷力,並令他透過購買奢侈品減壓。不過。法官表明此類案件涉款巨大,被告的精神狀況對其減刑的幫助不大。辯方又強調是被告向公司和盤托出盜款一事,而現時已全數還款並附加利息。法官卻指,公司核查帳戶後終會揭發事件,被告只是提早自招;而且即使被告全數還款,但因款項巨大及涉及時間長,令公司無法動用有關款項作投資,實際上亦屬損失。

案情指,被告2007年加入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擔任首席財務官,負責向9名高級管理層發放薪酬,當中包括被告自己。被告會先預備好支票,再交給其上司潘嘉聞簽署。被告自2013年起一直要求潘簽署額外支票,聲稱為員工強積金供款。被告於2018年主動招認,曾用可修改原子筆擅改公司支票,從而盜取超過1,000萬元。公司經調查後發現被盜款項逾2,650萬元。被告於2018年12月14日被革職,並於2019年4月2日被拘捕。被告於2019年12月16日,連本帶利向公司償還了共逾2,900萬元。案件編號:HCCC 36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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