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投訴僭越權力失敗 申訴署:秘書處無行為失當

【本報訊】泛民主派區議員與政府關係惡劣,早前有屯門區議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控區議會秘書處僭越權力,擅自更改會議議程,又質疑其多次離場缺席會議,未有履行秘書處職務。申訴署就事件回信,認為政府行為並非失當,只是區議員與政府對區議會職能有不同的理解。

指對區議會職能有不同理解

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於去年11月聯同多名黨友到申訴署投訴,指控區議會秘書處涉嫌行政失當,包括遲遲未有草擬區議會兩次會議紀錄。署方前日回信指,盧的投訴均觸及個別會議議題是否符合區議會的特定職能,但他與政府對於《區議會條例》列明的區議會職能持不同意見。因此,在行政角度而言,認為政府行為並非失當,民政事務處及秘書處是按一般程序處理區議會議題。該署又指相關條文涉及法律詮釋,應交由法庭判斷,現時亦有相關的司法覆核正在進行,期望屆時可澄清有關的法律原則問題。

至於政府遲遲未提交會議紀錄,該署稱現時的《區議會條例》和《屯門區議會會議常規》均沒有訂明擬備會議紀錄的時限,又稱去年召開較多區議會會議,秘書處需因應工作量處理較迫切的工作,認為有關情況或欠理想,但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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