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針灸猝死揭無牌行醫 按摩師判社服

【本報訊】五旬婦人去年因坐骨神經痛及背痛,到醫館接受一名女按摩師針灸治療,期間突然暈倒並在送院後不治。驗屍報告證實死者生前患心臟病,死因與針灸無關,但事件揭發涉事醫館東主兼按摩師無牌行醫。該按摩師早前承認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罪,案件昨天沙田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案情嚴重,即使判處監禁也不苛刻,惟考慮到病人去世與被告沒有直接關係,故判罰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籲被告不要再無牌行醫,否則「幫人可以係害人」。

死因與患心臟病有關

53歲被告張少琼,報稱任職按摩師。她被控於2020年4月1日,在火炭禾寮坑路安盛工業大廈一單位內,並非註冊中醫而在香港以中醫身份執業。辯方律師昨天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又稱她在事發時已立即報警。

案情指,本案死者彭彩英去世時52歲,她生前任職會計,被告則是肇事醫館的唯一東主。案發當晚8時許,被告為死者的背部進行針灸,約40分鐘後,死者感到胸口痛,繼而陷昏迷,死者送院搶救,當晚不治。其後驗屍報告證實,死者身上無明顯傷痕或創傷,其直接死因應與她生前患缺血性心臟病有關,無證據證明被告的針灸療程導致死者死亡。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為無牌中醫,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直認自己是無牌中醫,死者是她的熟客,事發當日她獲告知死者有坐骨神經痛及背痛,遂替死者進行針灸;在完成首輪約40分鐘的療程後,她再替死者進行另一輪療程,擬替死者疏通經脈及活血,以消除死者手腳的麻痹感。詎料死者在第二輪療程開始後5分鐘,便出現冒汗及嘴唇轉白,她即時拔針中止療程。案件編號:STCC 7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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