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增至17日 勞界促3至5年內完成

港府早前在勞資雙方未達共識的情況下,向立法會提交《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計劃明年起逐步增加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至17日,預計2030年完成。立法會《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展開首次會議,不少議員認為8年方案時間過長,狠批港府「歎慢板」,促壓縮到3至5年,有議員擬就此提出修訂。該會主席黃定光期望下次會議可完成審議,並於6月進行二讀。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批評,政府高估增加假期對僱主的成本,同時低估其經濟效益,斥當局思路有缺陷。他解釋,港府稱僱主因此須聘請替工,惟事實上不少公司「會用一人行多步」的方式解決;又指每增加一日法定假日,企業每年潛在額外開支亦僅約所有行業總薪酬開支0.07%,影響微乎其微。陸續指,港府未有考慮市民假期增加,均會外出消費,對推動本地內需有幫助,稱勞工界對方案感失望,未來將提出修訂,促當局縮短時間表。

僅兩次開會即提方案惹質疑

另一勞工界議員潘兆平亦批評港府「歎慢板」,認為以8年時間增加假期,對逾百萬放取勞工假的打工仔不公平,反問當局「人生有幾多個8年」,促壓縮到3至5年。議員麥美娟亦指,自港府提出該方案,上屆勞顧會只就此開會兩次,新一屆更未曾作討論,質疑港府於其他勞工議題,例如取消強積金對沖上「又唔見(政府)咁快」。

署理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黃羨儀指出,政府理解勞工界的意見,但因疫情衝擊本港經濟,復甦時間仍未明朗,當局須考慮社會整體情況,認為循序漸進落實方案會更好。對於方案未能於勞顧會取得共識,黃指,勞資雙方在可見將來難達共識,當局有責任提出方案,否則現時僅享勞工假的僱員,要更長時間才可享有更好的僱員福利。

另外,有工會昨早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加快落實劃一假期。該工會權益委員會委員梁子穎狠批,當局以「合理平衡僱主和僱員利益」為藉口,需時多年才可落實方案,斥完全不合理,明顯傾斜商界利益,促勞工及福利局要有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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