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午召開特別會議,主要討論5,000港元電子消費券計劃。多名議員關注小商戶安裝及使用電子支付系統時,須向相關平台支付高昂費用;有議員則關注可能會有市民與商戶合謀,透過退貨等方式將消費券套現,甚至會有商戶乘機加價,亦有議員質疑行政成本過高等問題。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各個平台日前已公布會壓縮小商戶相關收費,又透露食環署正積極研究重推資助公眾街市販戶安裝電子支付系統。對於具體執行細節,王指有意見希望延長使用限期,如儲起買貴價商品,亦有人建議應分開使用,故在設計上會留有彈性;亦指要避免有人將消費券套現,會在保障顧客利益的角度下研究如何處理退貨情況;又相信商戶在目前經濟狀況下並不會抬價,反而會推出更多優惠。
此外,議員黃定光關注計劃行政成本高達6億元,提到公務員團隊多達18萬人手,質疑當局「做一樣嘢就要請一班人」,形容公帑使得不明不白。當局回應時強調,該6億元僅為初步粗略估算,重提上次「現金發放計劃」本身預留10億元,最終只用了3億多元,重申政府會盡量壓縮開支;又提到上次「派錢」由不同銀行設立平台登記,惟今次要設立一個中央平台,故有關開發費用亦包括在內。
而特首林鄭月娥昨早出席記者會時,被問到會否重新考慮改為發放現金時,指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同事正努力進行消費券相關準備工作,故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