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肆是爆疫高危點,港府要求全港食肆在本月內提升換氣量至最少每小時6次,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食物環境衞生署昨表示,負責落實有關規定的工作小組已於食環署網頁公布「堂食餐飲處所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指引」,供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參考。
有關指引分為多個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換氣量計算方程式、提升換氣量的可行方法等。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表示,該指引有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選擇切合其情況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達標方案,以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
另外,早前多間食肆未能於限期前,向工作小組秘書處遞交空氣淨化設備的資料,秘書處其後要求他們在前日(11日)下午5時前補交資料。食環署指出,秘書處已停止收取遲交的設備資料表格,將盡快跟進與整合有關資料,並盡早更新有關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