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當日,一名男學生被指在鰂魚涌逃避追捕時推跌一名逾80歲的女途人,並在被警方制服時掙扎。他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兩項罪名成立,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判刑。
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案情嚴重,年過80的老人倒地可大可小,今次沒有造成生命危險實屬僥倖,法庭要判處拘留式及有阻嚇性的懲罰,故依從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為被告提供一個短期的紀律訓練。
現年17歲的被告梁肇鈞,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英皇道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及抗拒警員尹浩雲。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6時許,警員乘警車到案發地點一帶巡邏,包括被告在內的數名人士看見警車駛至便四散。警員感到可疑,遂落車追截。期間被告將迎面而來的女途人周月雲推倒在地上,及後卻自己絆倒。警員上前制服被告時,他又揮動手腳拒捕。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自中學起成績已處中上水平,有參與童軍、基督教少年團契活動,樂於助人、本性善良。早前他的父親中風,令一家頓失經濟支柱,令被告更明白到受傷的周女士及其家人的感受,被告已反思良久,願意接受並積極配合法庭判刑結果。案件編號:ESCC 71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