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行滔天黎智英 兩案下周五判刑

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繼上周四(1日)被裁定於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留有案底後,他於昨天在另一宗非法遊行案認罪。他與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被控於前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原定昨天在區院開審,但3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法官胡雅文聽取辯方求情後,把該案押後至下周五(16日)再訊,屆時會連同黎智英等人涉及前年8月18日的未經批准集結案兩案一同判刑。

未經批准集結 最高判囚5年

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楊森和李卓人。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參與位於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17A條。根據條例規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押解黎智英的囚車於昨天早上約9時抵達灣仔區域法院,其餘兩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其後也抵達法院。

民陣申請不果 示威者照遊行

案情指,民陣於2019年8月向警方申請,於8月31日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中聯辦,但警方基於較早前有暴力示威者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遂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提出上訴亦遭駁回。當時有網民發起8月31日當天舉行「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稱宗教遊行獲《公安條例》豁免,毋須向警方作出通知,但警方透過記者會澄清該說法不正確,因《公安條例》只豁免宗教集會。

8月31日中午開始,陸續有市民在灣仔修頓球場聚集,有人高舉標語牌,並大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及後數百人經灣仔循道衞理教堂、警察總部及金鐘道,一直遊行到花園道聖約翰座堂,遊行人士沿途唱宗教歌曲,高呼政治口號。李卓人在現場接受傳媒訪問,稱港人享有《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參與遊行的權利。李卓人與楊森亦帶領群眾叫「香港人加油」等口號。

李卓人叫佔路 黎智英籲抗爭

李卓人途經太古廣場附近時,更呼籲遊行人士佔據金鐘道兩條行車路,只剩一條車路讓車輛行駛。黎智英在現場受訪時則呼籲,市民應繼續抗爭爭取五大訴求,記者問他會否擔心遊行可能犯法,他沒有回答便轉身離開。黎智英及後再受訪,呼籲港人不要被警方拘捕行動嚇倒。結果當天人群佔據馬路,造成嚴重交通阻塞,有示威者辱罵警察,亦有人試圖衝擊封鎖線,花園道的交通至當晚8時才恢復正常。

黎智英的大律師昨天求情表示,黎現年73歲,育有6名子女,他現時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及失眠。他在中國內地讀書至小學程度,至1960年代來港。大律師指涉案當天的遊行,是2019年眾多示威當中少數和平下進行的一次,黎當天只是「跟大隊」走,未有牽頭率領。大律師指當天遊行對交通造成的堵塞輕微,希望法庭判黎罰款或緩刑,若法庭認為須判處即時監禁,則懇請給予黎20%至25%的認罪後刑期扣減。案件編號:DCCC 5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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