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立法早於2010年展開討論,但時隔近11年,有關立法工作仍未成事,港府其後更改為推行11個行業工時指引。據報勞工處當年為研究標準工時而增設的工時政策科,人手將大幅減少約三分二;而有關編外職位亦於上月底完結,意味着標準工時立法仍遙遙無期。
勞工處回覆指,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16年批准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在指定時限內支援工時政策的工作,該職位已於上月31日屆滿,而工時政策將直接由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負責監督統籌。該處又指,工時政策科將繼續跟進行業性工時指引等工作,未來會適時公布進度和報告。
本港勞工界多年來一直要求立法打擊過長工時,港府曾於2013至14年度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編外職位,負責領導當年增設的工時政策科。
惟勞資及政府三方一直未達共識,令立法工作擱置,港府改為推行11個行業工時指引。
當時有勞方代表炮轟政府欠魄力,令指引一拖再拖,並擔憂指引欠缺約束力,令資方「無心機做」,促當局重啟立法工作,以保障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