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資料會留永久數碼足迹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已成為港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使用該些社交平台和軟件亦為用戶的個人私隱帶來不容忽視的風險,故署方發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指引》,旨在向公眾人士提供一些實用建議,從而減低使用社交媒體的風險。
該指引指出,使用社交媒體及通訊軟件的服務並非「免費」,用戶資料在註冊帳戶時或在平台進行活動時一般都會被收集和分享,即被「貨幣化」,大部分在網上分享的資料,都會留下永久的數碼足迹。
指引建議用戶在社交媒體分享或發出任何資料之前,都應三思及尊重他人私隱;在相片中「標註」他人或分享他人的資料時,應更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