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名男女被指前年在旺角參與反修例遊行後,有份包圍禁錮一名拍照的女子,被圍女子期間更遭人摸胸非禮。他們昨日於區院被裁定非法禁錮、參與非法集結和非禮罪名成立。法官下令將他們還押至5月4日判刑,期間會索取3人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法官斥責他們強留女事主,並向她施襲及侮辱,過程近乎「批鬥」,明言判囚機會相當大。
3名被告依次為32歲男廚師黃子隆、24歲社工吳睿哲和25歲女教師蘇瑋善。3人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以及非法囚禁女事主X。首被告另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在同日同地非禮X。辯方爭議黃非涉案者,而吳、葉則自辯指當時上前只欲協助澄清及調解。
法官昨裁決指,依據八達通紀錄、閉路電視片段、衣着特徵及DNA證供等,裁定黃便是片段中曾接觸X乳房位置,且是以下體抵着X臀部的白衣男子。法官指縱然X的行為或許不智及會引起被拍者不滿,但這不是犯法行為,亦不是被人強迫留下的理由。而且X當時有呼救,明顯是受到禁錮。而黃的行為可能是乘機討便宜,亦可能羞辱X,無論如何都屬猥褻侵犯。
至於其餘兩名被告辯稱當時只為調解,但法官指片段拍到吳以粗口罵X;蘇則是溫文地要求X順從要求,並非調解而是助紂為虐。基於上述理由,法官裁定3人罪成。案件編號:DCCC 8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