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賓館作過渡屋 明起申請

【本報訊】政府早前宣布將實施先導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NGO)租用約800間酒店和賓館房間作過渡性房屋。運輸及房屋局昨舉辦網上簡介會,向有興趣的酒店和賓館業界講解計劃詳情。政府指計劃將於明天開始接受報名,非政府機構(NGO)則會到各賓館及酒店進行實地考察,其後進行挑選,而每間房每月資助上限是5,500元。

政府代表指,所有酒店或賓館都可以參與,專責小組會就牌照作審查,並會考慮地契和公契條款。其後雙方可就租約訂立條款,包括房間租金、年期等,而合約期不可少於兩年,而房間人均面積期望至少達7平方米。至於水電費,代表稱可於租約反映,有需要就可加設獨立電錶。

每房每月最高獲5500元資助

此外,兩年租約計算,每間房的資助上限是133,500元,每個月上限約5,500元,以支持項目整體營運開支。資助金額將以4個因素決定,包括NGO建議的可負擔租金、處所狀況、NGO的行政開支、小型改善或設置添置。代表又指,牌照持有人或業主需要承擔一定職能,如處所的一般維修保養及管理,設施若屬正常損耗,就屬業主責任;但若住戶蓄意毀壞,則是負責營運的非政府機構的責任,同時會與住戶跟進。

有份參加簡介會的香港旅舍業商會委員薛伯祿指,根據申請程序預計,由報名後至正式推出過渡性房屋需要數個月時間,認為計劃應打鐵趁熱,盡快推出。

薛又指由於計劃要求賓館及酒店需持有認可牌照兩年或以上,部分今年剛續牌的賓館,只獲批准一年牌照,促有關部門盡快處理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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