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出入管理措施 中大統一處分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自2019年底開始實施校園出入管理措施,當中要求學生進出校園時須出示學生證,未能提供者有機會被拒進入校園。有中大學生發起不合作運動,拒絕配合校方措施,更多次發生學生與保安人員爭執事件。中大日前(26日)向全校學生發公開信,為遏止不當行為,校內九大書院及研究院已就違反上述措施的懲處達成共識,加強協調及執行紀律處分,處分包括發警告信、記過,甚或開除學籍。中大回覆指,截至本月25日,已有8名學生收警告信、一名學生被記過,另正跟進4名學生的相關個案。

中大教務長余蕙卿發出的公開信提到,自校園出入管理措施以來,過去數月一直收到不少關於學生違反措施規定的報告及投訴,當中涉及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言語甚或身體攻擊獲校方授權並負責執行措施的人員。

迄8人收警告信 一人記過

余續指,這些行為危及校園安全及福祉,直斥行為不可接受。校方決定向九大書院及研究院一視同仁,若學生拒絕出示學生證、對大學人員出言侮辱或有肢體衝撞,均屬違規,將被紀律處分,當中嚴重違規或重犯者會被記過。據校方的學則,3次記過即會被開除學籍。

中大回覆本報查詢指,截至本月25日,已有8名學生收到警告信、一名學生被記過,並須於畢業前完成義務工作;各書院亦正跟進另外4名學生的相關個案。中大重申,九大書院及研究院已就學生違反校園出入管理措施的懲處達成共識,加強協調及執行紀律處分,違反措施的學生需為其行為負責,接受紀律處分,冀學生珍惜在校園學習的機會,以及履行中大成員的責任,遵守校園規則。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