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公務員效忠是本分

香港政府的行政主導體制,尤其是政務官系統的官僚架構,從來沒有保持中立、不偏不倚那回事,從來都是有明確的效忠要求及效忠對象,只不過是是否執行及執行程度而已。

香港的行政官僚體制在回歸以前,必須效忠英國政府及港英政府。正如回歸前,港英法院裁決本地高級公務員工會及其會員,不得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推選委員會那樣。港英殖民地的法庭裁決的理由非常鮮明,不許公務員雙重效忠。可見,公務員必須效忠本國政府是舉世公認的國際標準。

中國政府收回香港主權、行使憲法和《基本法》的管治權,全體公務員就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特區政府。1997年7月1日首任特區官員在政務司司長的帶領下宣誓就任,便是代表全港公務員履職的承擔和義務,公務員必須效忠,這是天經地義。

公務員要全體宣誓和簽署法定聲明的舉措,直到2021年初才實施,是極不理想的補救措施,也反映歷屆政府沒有下極大決心「去殖化」,沒有痛下決心在公務員整個系統中貫徹國民教育和國情教育,沒對憲法和《基本法》有認真學習和研究,沒有提升公務員的國家大局的意識和理想,沒有把繁榮香港、改善民生作為守好南大門的要求成為基本的責任感。因此,便長期停留極低層次的水平——「做好這份工」(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口頭禪)。誠然,肯做好這份工已經比陳方安生所代表的舊電池陽奉陰違,祭起保持中立及不偏不倚等的歪風,反中抗中不斷「倒米」要好。

至於本屆政府,上任伊始便推行綏靖主義的退縮妥協政策路線,討好反中亂港勢力、縱容包庇觸犯刑事罪行的「非法佔中」及「政治黑金案」涉案分子,導致「港獨」分裂勢力在境外勢力支持下乘勢坐大,搞港版顏色革命,便是「陸榮廷睇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