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環球新光報》報道,3月12日軍政府拘捕了緬甸開放社會組織的財務管理,並追捕在逃的11名職員。該組織為索羅斯屬下機構在仰光的分支,2018年正式成立。拘捕的理由是該組織不經外匯管理的渠道,私自匯入140萬美元,換成緬幣,用作支付反政府示威之用,實際上是資助動亂。索羅斯是國際著名的金融家,但亦是幾十年來各國推行民主化政治行動的主要資助者,針對社會主義國家及所有非美式民主的國家。在美國策動的顏色革命中多有他插手的蹤迹,是與美國政府一起推翻別國政權的夥伴推手。
在緬甸,今次拘捕的是分支組織成員,雖說分支組織才在2018年成立,實際上索羅斯通過他的國際組織和眾多分支機構,早已插手緬甸多年。1994年已成立緬甸項目,每年直接經費在500萬至600萬美元,連同在海外基地投入緬甸行動的,每年數以千萬美元,資助眾多在緬甸或總部設在泰國的NGO。在緬甸長期進行政治教育、培訓,乃至參與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和其他歐洲國家政府資助在緬甸的NGO活動,也包括一些專門針對中國在緬甸石油天然氣開發的所謂環保NGO。
從它過往歷史來看,索羅斯的組織純粹是進行政治顛覆活動。今次反軍政府示威變成動亂,乃至內戰,它應有積極的參與。不但只是資助,還相信有組織、策劃、調動,且應該是與美國為首的歐澳國家在緬大使館密切合作。
從示威轉激烈化的轉變過程裏,可看到許多香港動亂手法的應用,顯然是由指揮香港動亂者轉移而來。幾年前筆者曾做過一個緬甸NGO的調研,發覺差不多所有外國來的NGO,都有外國政府的資助。最大的是美國,其次還有加拿大、澳洲、英國、日本、荷蘭、德國、法國、瑞士、挪威等。最初都是以環保、醫療為名,但愈來愈多的是着重政治、社區組織,主要集中於宣揚推動美式民主化。
這幾年來軍隊放權,昂山淑姬政府放手發展,各國NGO開始滲入政府體制之內,參與決策,勢力更大。政府與全民盟政黨與這些外國NGO和它們背後的外國政府(不少NGO是直接由駐緬大使館資助、組織與指揮)應是關係密切,這也是美國式顏色革命運作的典型公式。
緬甸軍政府可對付索羅斯屬下的機構,因還屬私人。但更大的背後黑手美國及其夥伴國家政府,卻似難以動手,有所顧忌,一如前年香港動亂時的情況。不直接應對美國等的挑戰,軍政府可能難以抑制內戰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