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一名女院務主任,被指在書院項目招標過程中,將工程項目判予妹夫的公司,卻未有向校方申報兩人的親戚關係及隱瞞利益衝突。其妹夫又涉嫌與兩名書院職員串謀,以名下其他公司及冒充他人公司去發出虛假報價,以營造有其他公司競標的假像,從而獲得書院49個項目工程,涉及的工程費用逾210萬元。該女院務主任、其妹夫及兩名職員事後同被廉署拘捕,其中一名書院職員已認罪,但該女院務主任及另外兩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
4名被告依次為公司東主彭兆衡(38歲)、院務主任李珮珊(43歲)、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石曉風(40歲)及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梁祐誠(36歲)。彭被控5項偽造罪,另分別與石及梁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李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屬交替性的欺詐罪。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將會在案中出庭做控方證人,他獲准保釋。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件於2013至2017年發生,涉及中大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共50個項目,其中一個不獲批,及5張看似是其他3間公司的偽造報價單。當時李負責批核包括石在內的下屬所擬備的報價表及開支表,而石及梁的職責包括甄選並推薦貨品及服務供應商。彭於2009年與李的胞妹結婚,又曾替石的父親裝修單位。2013年9月,李就伍宜孫書院一些項目向彭索取報價資料。書院及後獲得彭名下公司及一份報價較高的偽造報價單,彭的公司因而中標,但李並未有申報她與彭的親戚關係。彭其後又分別以名下其他公司製作不同報價單,及偽造其他公司的報價單,應石要求提交報價,以獲取該書院9個值逾24.8萬元的工程項目。
控方又指,彭又以同樣方法與梁串謀,取得善衡書院41個項目,涉款逾190萬元。中大商務組助理財務經理於2017年4月就一個項目接獲數份報價單,惟發現其中兩間公司的地址及電話相同,於是將文件發還予梁,但及後再沒有接獲就該項目的任何開支申請。同年4月,4名被告被捕。彭在警誡下表示石及梁是他的聯絡人,及他曾多次在同一採購過程中,向有關書院提交至少兩間名下公司的報價單,及以其他公司名義偽造報價單。案件編號:DCCC 8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