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8月有人發起「三罷」,有示威者在黃大仙與警方對峙,並以椏杈彈珠射向警方,一名警員被射中口部,導致其門牙鬆脫骨折,需要換上假牙。當日一名站在前線的包裝設計師,被指拾起一個催淚彈殼企圖扔向警方,他昨天在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陳廣池表示,2019年暴動事件的規模及程度,遠遠超過2016年的旺角暴動事件,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刑,下令將被告還押至下周一(22日)判刑。
34歲被告李澤霖承認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參與暴動。案情指,案發當日中午黃大仙廣場有公眾集會,但在下午約3時,數百名示威者突然衝出龍翔道霸佔及堵塞道路。有示威者不斷以粗言穢語罵警員,又向警方投擲物件,及用彈叉向警員射彈珠。一名警員口部中彈珠受傷,另一名警員則臉部右眼眉受傷。被告當時站在示威者前線,與其他示威者向警方扔雜物,他又向警方揮動雨傘。警方後退期間向示威者施放一枚催淚彈,彈殼落在被告面前。被告彎身拾起彈殼,並試圖擲向警方時,有警員立即上前制服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就在他身上搜出口罩、雨傘及頭盔等物品。
辯方求情稱,被告幼年來港定居,後返回內地修讀設計課程。他於案發時受社會氛圍影響,一時衝動而用了不恰當手法犯事,與他一貫性格不符。辯方呈上多封來自被告親友及他自己的求情信,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只是揮動雨傘、向警投擲物件及圖拾起催淚彈殼扔向警方,及他認罪顯示悔意,在量刑時寬大處理。案件編號:DCCC 9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