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山札記:兩制價值

近日在社交媒體上,不少人都因為「國安法」和「選舉制度」等問題而感到失望,甚至絕望。基本上,他們認為中央政府現時已展現出「全面管治」的勢態,香港將成為內地的一般城市,宣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死。筆者心情亦沉重,但不至如此悲觀。大家不妨嘗試從客觀、無立場先行的態度,去看看現況。

事實上,香港、內地和中西兩翼,都需要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令多邊關係、貿易、金融等有路通行。

一、香港:香港需要「一國兩制」方能通行無阻。(1)由於新中國成立,不少國民黨人和內地人因恐共而逃到香港。上世紀60年代,文革時亦產生了不少難民來港避共。基本上香港現在不少人有此背景。(2)英國在香港管治150多年,香港已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制度和文化,既中亦西,同時亦不中不西。(3)由上世紀50年代開始,內地人來港,把香港由漁村港轉變為實業和轉口港,再變化成今日貿易和金融中心,地位並列全球自由貿易和金融中心的表表者。

所以對香港人來說,「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最佳的安排,更是80年代中央政府與港人花了5年時間,3上3落的討論,並寫成《基本法》,供日後依法落實。

二、內地:內地也需要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因為(1)經濟因素:80年代香港本地生產總值佔全國約三分之一,不宜破壞。(2)戰略因素:中國在冷戰時代被西方圍堵,有了旁邊一個英治的香港,提供了一個南風窗。50年代至今,不少戰略性貨品、設備、技術甚至知識,都是透過香港,從西方輸入中國。

(3)1979年內地經濟改革,需要在香港身上找出竅門,認識、了解、學習資本主義經貿和金融運作,以至西歐商貿聯繫,從而在內地推陳出新。

(4)神秘因素:香港一定有某種特定因素,令中國領導人3次決定讓香港有不同於內地的制度。(a)第一次是新中國成立,解放軍軍臨香港邊界,而中央決定到此為止。(b)上世紀80年代,中英談判香港回歸,中央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c)今日中央政府仍保留《基本法》,並無修改或取消有關普選的第45條和第68條!每次中央政府都可以令香港成為內地一般的城市,但都是否定,反映中央政府是無意取消「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否尚有希望,要看香港人的意志、堅持、政治智慧和中港關係的未來發展了。(明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