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遭擲物 警:感覺會死

【本報訊】港鐵沙田站前年9月發生警民衝突,一名男技術員涉嫌用強光照射警員眼睛,被警方拘捕,惟警方把他拉入車站控制室期間,卻遭在場人士投擲物品。涉案3人分別否認暴動及襲警等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被擲中後腦的督察出庭作供,稱當時更「有自己可能會死嘅感覺」。

被告依次為劉婉玲(46歲,公司經理)、謝嘉綸(44歲,活動策劃員)及李俊霖(28歲,技術員)。劉及謝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兩人於19年9月7日參與暴動。劉再被控一項襲警罪,指她同日同地襲擊督察劉俊豪。李則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同地抗拒督察劉俊豪,及在B出口管有兩支雷射筆。

強光照咬前臂扔金屬噴粉末

現時是署理總督察劉俊豪作供稱,案發當日有人用強光電筒向他照射,那人及後跌倒,他於是上前制服對方,期間對方曾咬他的左前臂。及後他突被一件硬物擲中頸後,再繼續有大量鐵枝等金屬物體朝他擲來,及後更有白色粉末噴入門內,令他暈眩嘔吐。案件編號:DCCC 33,1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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